依成品入库单的料号、品名,调出该产品的检验标准;准备必要的设备与测试程序。执行检验。以每一包装作为一检验批进行抽检。
允收批处理。
最终检验人员依照检验标准检验允收后,在该批上粘贴“最终检验允收标签”,并在查检表上填写检验结果;最终检验人员核对允收数量及品名后,在入库单的品管栏签名或盖章。
拒收处理。
拒收处理应遵守如下要点:
a.最终检验人员依检验标准检验后,检验批达退货水准时,最终检验人员即拒收该批,并在该批上粘贴“最终检验拒收标签”标示。
b.最终检验人员对该拒收批产品填写“最终检验抽验不良品分析表”:随拒收批产品退回制造部门,制造部门收到退货批后,应对退货批进行全检处理,并将不良原因及改善方式填写在分析表内。
c.制造部门对于该批退货产品,应先判断是否人为疏失,若属人员疏失应立即改善,若不属人为疏失,转由生产技术部分析,并由责任部门拟订改善方式。
d.责任部门填妥对策,并将不良品分析表送回最终检验人员,由最终检验人员确认改善对策能否有效执行,制造部门方可进行返工。
e.最终检验人员对已处理的退货品重新检验。
f.可由业务单位发出“成品品质异常联络单”,经相关单位会签,最后由品质管理部门裁决,正本送回业务单位,由业务单位分发相关单位。
g.如裁决允收,则最终检验人员将“最终检验拒收标签”改贴“最终检验允收标签”,并将原查检表注明成品品质异常联络单单号,若未核准则维持前述拒收批处理方式。
h.品质部门须将“成品品质异常联络单”归档,作为日后追踪的依据,保存期限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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