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利用总量效应
对于理性的营林者来说,当其对将生产培育的林木资源的收益缺乏预期时,必将导致其森林培育的积极性不足,在资金和土地要素利用上可能转向农业或其他行业,从而造成森林资源总量供应不足,使之不能满足资源生态服务和经济利用的需求。如果政府缺乏法律的和政策的制度措施,趋利性又必定会引发森林经营者滥伐林木,造成森林资源的过度利用,从而使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不断衰退,进一步引发生态环境问题。相反,当营林者对生产培育的林木收益富有预期时,必将产生营林生产的积极性,在资金和土地要素的投入利用上自觉地将其转向林业,森林资源的供应总量自然会大幅提高;森林的生态服务利用和经济开发利用将会有一个相对宽松的空间。此时,如果森林资源的经济开发低于最优水平时,相当于节省了森林资源,这就不会引起人们对森林可持续经营及其环境问题的担忧。然而,对于森林经济利用活动的效率来讲,这一节省却减少了社会产出,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减缓、阻滞社会的经济发展,同时也不利于森林资源资产与营林生产成本之间的动态平衡调节,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削弱森林资源经济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总体综合能力,表现为抑制经济利用的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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