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附表1所示,在东部地区内部,除了河北和浙江之外,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在1988-2005年的大部分年度内,生产处于全国生产技术前沿。其中,北京、上海、福建、山东和广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直处于技术有效状态。河北省的技术效率不断提升,浙江则有所波动。东部地区农业产业技术效率的变异系数表明,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术效率水平差异趋于缩小,由1988年的0.0642减少至2005年的0.0112,说明东部地区内部通过资金流、技术流和贸易流实现了良好的技术扩散(见附表4)。与东部地区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处于生产前沿相比,中部地区仅有黑龙江、湖北、湖南和河南的部分年份达到技术有效状态。技术效率水平最低的是山西省,18年的平均值仅为0.7698,最高年份1993年也只有0.855。从平均值来看(见附表2),吉林、河南和湖南省各时期的技术效率水平不断提升,而黑龙江、安徽和湖北省则不断下降。再从变异系数来看,尽管中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术效率水平差异同样趋于缩小,由1988年的0.1133减少至2005年的0.0711,但同期的差异程度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且波动性较强,说明中部地区的农业技术扩散效果要弱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且并不稳定。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四川、青海、新疆常年处于生产前沿面上,云南省在19881997年间也一直处于技术有效状态,这与这些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相称(见附表3)。一个可能的原因是这些省份的生产投入严重落后于经济发达地区,以至于同等的投入产出效率并没有带来显著的经济增长。从平均水平来看,最高为云南,其次是内蒙古,最低为陕西;而内蒙古、广西和宁夏的平均农业生产技术效率不断下降。结合中部地区的情况可知,同处黄土高原的山西、陕西、甘肃和宁夏4个省(自治区)的农业技术效率水平形成了全国地域分布上的低谷,这与吴方卫、孟令杰和熊诗平(2000)的研究结果相吻合。此外,西部地区农业产业技术效率的变异系数亦由1988年的0.0844减少至2005年的0.0504。
如图2所示,全国农业产业规模效率基本上高于农业产业纯技术效率,但并不稳定,表现出明显的波动性。如表1所示,1988-2005年间,全国农业产业规模效率最高值是1999年的0.984,最低值是1988年和2005年的0.958。从平均值来看,近年来农业投入有下降的迹象。同样,农业产业规模效率也呈现梯度变化特征,即东部最高,其次分为中部和西部。此间,东部地区均处于规模有效状态的是北京、山东和广东,且这三省(直辖市)同期也处于生产技术前沿,这反映出它们对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位居全国前列(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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