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工程组织管理: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全面推行、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企业制定的、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确保项目目标实现的责任制度。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核心是由项目经理承担、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而制定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所确定的责任,项目经理与项目经理部须在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是企业管理层对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绩效考核评价的依据。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对工程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管理者。项目经理部是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在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
第三条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为编制投标文件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宏观性的指导文件。由企业管理层编制,是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在工程项目实施前,由项目经理依照管理规划大纲等组织编制的管理执行文件,具体规定各项管理业务的目标和要求、职责分工和管理方法,为履行合同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出的安排。
第五条 所有项目都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技术上先进、合理,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其内容主要体现在施工方案制定、设计优化、进度控制、资源配置、质量策划、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六条 项目管理划分为施工准备、工程施工、验收交付、保修服务四个阶段,对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重点控制,实现项目全过程、全文件的管理,使管理工作受控、有序、高效。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