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二、中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挑战: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科学发展观要求中国区域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坚持东、中、西协调与互动发展,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现实意义。但是由于我国东西两地在自然地理条件、物质技术条件和经济增长惯性、经济政策倾斜等方面的差距较大,中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这显然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不相适应,在某种意义上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与科学发展带来了挑战。
中国区域发展不平衡性不仅表现在经济增长差异比较大,而且还表现为社会发展方面的巨大差异。从前者来看,表现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区收入差距比较大,以全国城镇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比较,则可以发现,收入差距在2000年以后明显扩大,突出表现在东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及增速均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而且收入差距逐年扩大。
此外,中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还表现在人文发展差异和人类发展方面。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这方面的差异和不平衡性会更加突出。从发展的意义上说,发展的公平性包括了各种经济机会的公平、社会参与过程的公平和透明等等;不仅强调狭义的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是否公平,还强调了对于公民基本能力的保障、培养和提高,因此就必然包含了对于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基本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的关注与分配。为此,对于区域经济实现科学发展和公平发展的判断,不仅仅是简单地判断地区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而是要更加关注不同地区公平发展的社会共享结果,如公民识字率的提升、预期寿命的增加、婴儿死亡率的降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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