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在分析我国内地与港澳台现行区域仲裁制度共识与分歧基础上,将其放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大背景下进行考量,并充分考虑我国一国两制的政治现实,通过吸取共识,甄别选择分歧点的方式,力图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区际商事仲裁制度”。
《中国区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的主要结论是:
1.区际仲裁制度是克服我国一国两制下区际司法独立障碍,解决区际商事争议的最有效的方式;
2.中国区际商事仲裁制度应该形成独立研究并发展的新的法学分支学科;
3.建立中国区际商事仲裁中心是当前解决区际商事争议,推进区际商事仲裁制度形成与发展的最重要、最迫切的又切实可行的举措;
4.建立我国区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委托承认与执行的机制是提高区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效率的有效及可行方式;
5.建立与推广中国区际商事仲裁制度应该充分尊重各法域意见,采取区际双边或多边协议,到修订区域仲裁法,最后形成中国区际商事仲裁法的渐进过程;
6.区际商事仲裁理论、行为及制度对统一区际实体法,融合区际司法理念,协调区际司法价值观及统一区际政治法制理念等发挥巨大的示范作用;
7.《中国区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根据分析论证的结果形成了《中国区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建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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