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Ⅰ部分 横向结构<br> 经济与法律背景<br> 市场结构可划分为多种类型,反托拉斯则仅关注垄断与寡头垄断这两种市场类型。由于垄断模型在几乎所有反托拉斯分析中居于核心地位,因此,我们将首先讨论垄断,然后再讨论寡头垄断。<br> 垄断<br> 关于垄断的经济学<br> 垄断的微观经济理论是简单的:如果某种商品或服务在仅能产出正常利润的价格下没有好的替代品并且市场进入是困难的,那么,该商品或服务的单一销售者将能够利用其市场势力。如果销售者能够以某个单一价格向所有的买者出售(即它无法行使价格歧视),那么,相对于类似的竞争性产业而言,该厂商对最大利润的追求将导致以较高的价格水平出售较低的产量。<br> 图描绘出了该结果。如图1-1所示,一个垄断厂商的利润最大化价格将不会位于“天价”的水平,而是与其需求曲线(通过所导出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相关。重要的一点在于需求曲线一一该曲线表达了顾客在较高价格水平上的购买量较少这个经验现实——限制了垄断者的价格超出完全竞争水平的程度。<br> 由于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垄断均衡条件下的社会效率要低于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社会效率:垄断厂商的产出太低,也就是说,有些买者希望以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购买,但却不愿以较高的垄断价格购买。在完全竞争条件下,这些买者得以在较低的价格下购买此产品或服务,但在垄断的条件下却不得不转而购买其他不太合意的产品。如图1-1所示,这些买者损失的消费者剩余通常表示为“社会福利净损失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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