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1929年生。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资深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1983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并兼部分讲学;1990—2000年美国俄勒冈州西北法学院特聘“亚洲杰出学者”客座教授,多次应邀出国讲学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主要学术兼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中国政府依据《华盛顿公约》遴选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指派的国际仲裁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专家等。 撰写和主编的著作有《国际经济法学刍言》、《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专论》等39种。另有多篇论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美国《纽约法学院国际法与比较法学刊》、《天普大学国际法与比较法学刊》、日内瓦国际智库组织专刊《南方中心公报》、《国际仲裁学刊》、《世界投资与贸易学刊》、《世界大事论坛》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多项学术论著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或被指定为全国性高校本科生、研究生法学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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