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美国宪政历程的“法院篇”,旨在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这个视角,来展示美国法治及其最高形式宪政的生成、巩固、发展和演化的历史进程。在这一进程中,就制度建设而言,最高法院既经历了被人忽视、权威有限的孤独落寞,也体验了众星捧月、高高在上的无限风光;就其作用影响而言,既有顺应潮流、迎合民意的皆大欢喜,也有抵制潮流、阻止革新的众矢之的,更有引领潮流、倡导变革的高处不胜寒。通过高超的司法技巧,利用宪法语言的开放性,最高法院发现了司法审查权,并在司法实践中把简洁的宪法文本发展成为一门复杂的部门法——宪法法,使之成为法院拥有最高权威的领域。在其二百余年创立和实践宪法法的历史上,最高法院既品尝了成功的喜悦,也体验了失败的苦涩。在看似平静如水的最高法院,就何谓美国人的基本价值和根本利益,大法官同时经受着三个方面的煎熬:大法官之间的争论妥协,大法官与其逝去的前辈之间的暗中对话,大法官和民意及民选官员的博弈较量。诚如著名大法官霍姆斯所云:“这里是风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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