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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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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衙门里这些事儿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78165
  • 作      者:
    冯玉军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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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冯玉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爱德华基金项目访问学者、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中欧信息社会项目特聘资深专家,美国法律与社会协会(LSA)会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国内多所大学兼职教授。     
    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已出版学术专著《法律的成本效益分析》(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的回应》(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法经济学范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出版译著:《发展进程中的国家与法律》(合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主编教材3部;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各类科研课题5项;在《中国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家))等国家和省部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学术研究领域为法律经济学、法理学、比较经济法,后现代法学、法律全球化与区域法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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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衙门里这些事儿》作者以学者和讲述伯身份,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中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事件、人物进行绍介与描述,并结合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各种问题进行评析,面对最普通的读者宣讲历史上发生未被拦阻或者戏剧当中耳熟能详的法律故事,深入浅出,力求趣味性,知识性和思想性的有机统一。从而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制特色,明白这些案例、事件、人物对于当今法制建设的启发意义,在一种轻松处在地观赏当中使国民法律素质得到提高,使其人文修养得到滋养。从内容上说,不仅要求断狱故事、法制人物,更要求就法论事、以人说法,借古说今。而从自我准备的方面看,就是追求一种深广的理论和历史的视角,一种更加关切现实生活的态度,培养和增强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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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近几年,“华人神探”、“当代福尔摩斯”李昌钰的名字传遍世界。他主持的刑事鉴识实验室,坚持作业完全独立,鉴定结果绝对不受上级部门的侦办方向所左右,达到刑事鉴定独立公正,破案勿枉勿纵。不但高效率地破解了无数奇案、疑案和震惊世人的棘手案件,而且使警方准确无误地将凶手绳之以法。例如,被称为世纪大审判的轰动全球的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杀妻案、以微物证据侦破轰动全美的“锯木机杀妻案”等,成就了一代传奇。具有机智、锐利、灵敏天分的李昌钰说,我责无旁贷的神圣职责是:“科学办案,明察秋毫”。既不能让无辜受冤枉,也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刑事侦察的第一步是现场的处理采证,一定要确保犯罪现场完整,只有现场的迹证才是破案的关键。而微物证据的搜集、检测、查核,则要经过实验室精密的分析。如果在图像转移和痕迹转移的分析中取得突破,就能出奇制胜破获许多难以侦破的疑案和悬案。
    人们不禁要问,人类生活纷繁多样,十分复杂,在没有精密仪器和科学辅助手段的情况下,古代法官又是如何取得证据并科学分析,进而破案的?今天我们就讲这样几则古代法官立足确凿的证据,巧断疑案的故事,并对这几个案子进行简要的评述,帮助读者朋友们了解有关情况。
    [张举焚猪破疑案]
    三国时,张举在吴国的句章地方担任知县。当地有一个叫徐克明的人,他有个老婆叫丁敏。这个丁敏颇有几分姿色,却不是什么好人。
    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丁敏认识了贩卖丝绸的商人黄仿勤,后者送给丁敏几尺丝绸,一来两去,两个人很快就勾搭成奸,而徐克明本人却竟然对此一无所知,一直没有发觉。
    时间一长,黄仿勤和丁敏就不满足于偷偷摸摸地交往了。于是就想要害死徐克明。怎么害死呢?黄仿勤给丁敏出主意说:“你如果敢下手的话,我有个好主意。最好是乘他睡觉的时候,先用刀将他杀死,然后放火把房子烧了。尸体一烧,这样杀人的痕迹就看不出来了。然后就对外说他是因失火而死,别人也是看不出来的。”
    丁敏心狠,就答应了。夜间乘徐克明睡觉的时候,真就杀了徐克明,随后又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子。
    在别人面前,丁敏谎称自己前几天回娘家去了,没想到还没等回来,自家失火,竟然把丈夫烧死了。同时,也没忘了挤出几滴眼泪。
    徐克明的父母及弟弟就在本县住,听说徐克明突然因自家失火而亡,大吃一惊。觉得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一是徐克明不会粗心大意到让自家失火的程度。二是即使失火了,徐克明一个大活人,为什么跑不出来?三是听街坊里风言风语说丁敏与他人有染,会不会是丁敏所为呢?
    于是,徐克明父母与弟弟一同到县衙把丁敏给告了。
    知县张举接到报案后,立即带人到现场进行勘验,并对尸体进行了认真检查。张举发现死者的口腔里面干干净净的,并无灰炭。检查完毕,张举立即又在现场审讯了丁敏,丁敏坚持说她的丈夫是在房子失火中烧死的,拒不认罪。一时间没有证据证明她犯罪,而且火灾现场满目狼藉,很难确定真相。张举想了一下,让人牵来两头猪,将其中的一头杀死,将另一头活猪用绳子捆好四蹄。然后把两头猪同时扔进柴堆,点燃木柴。等大火熄灭后,张举请众人察看两头猪,只见被杀死的猪口中干干净净,而被烧死的猪则张着嘴巴,口中有许多灰炭和碎屑。
    张举对丁敏说:“那口活猪烧死后嘴里有灰,因为它要挣扎;那口死猪死时就把嘴闭上了,所以烧过之后,嘴里无灰。人也一样,凡是在大火中被烧死的人,势必在火中挣扎,口中要吸进许多灰炭。而你的丈夫口中那么干净,说明他是先被杀死,然后才被焚烧的。由此可以断定,你的丈夫是被谋杀而死。”接着,张举再命人检验徐克明尸体,掰开牙齿一看,口里没灰。丁敏听了,脸色发白,双腿发抖,不得不招出了谋杀丈夫的罪行。
    这个故事来源于古书《折狱龟鉴》。人被烧死,现场被破坏,唯一的知情人又是犯罪嫌疑人,且拒不认罪。案子确实不好破,尤其是在当时医学鉴定技术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成功破案更是难上加难。然而知县张举并没被困难吓倒,而是积极地去实地勘察,并从尸体检验中发现了破绽:死者不是被烧死的,而是被谋杀而死的。但破案仅凭直觉和经验是不够的,它还需要拿出足够的理由来让犯罪嫌疑人及群众信服。张举敏锐地意识到生者与死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是否存在呼吸,并巧妙地利用活物猪现场做了试验。张举用猪来做试验,把烧猪之状,借证于人,从而得出死者是被谋杀而死。至此,犯罪嫌疑人所说死者是在房子失火中烧死的谎言便不攻自破。于是,“审妻,妻服罪”。
    事之所在,理之所在。徐克明尸体的口里没有灰,说明他在失火之前就已经死去,这是本案的焦点,也是破案的切入点。张举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利用动物做火灾模拟试验,进行类比推理,比较两种情况下的不同结果,使案件得以侦破,的确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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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在有趣的故事当中感受法律文化
“和”为贵的儒家化审判
情理法相结合的妙判
证据确凿巧断疑案
城隍庙里审冤案
打官司的由来
绝妙好判
审不厌诈
检讨清官
古代人性化制度
秦汉之际法律嬗变
清代文字狱
唐太宗的故事
狄仁杰的故事
包青天的故事
海瑞的故事
“苏三起解”话古今
乔太守乱点鸳鸯谱
并不看门的“门子”
漫说“刀笔吏”
我国古代的捕快
窦娥冤
重刑重罚的明初四大案之一:皇帝的盛怒与“莫须有”的明初空印案
重刑重罚的明初四大案之二:皇帝的十曾恶与郭桓贪污案
重刑重罚的明初四大案之三:皇帝的猜忌与胡惟庸、蓝玉谋反案
重刑重罚的明初四大案之四:空前绝后的族刑案——方孝孺被诛十族案
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正说“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清末四大奇案之二:张汶祥刺马案
清末四大奇案之三:名伶杨月楼风月案
清末四大奇案之四:太原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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