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先权,男,浙江台州人,先后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浙江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3年起从事律师执业,现为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暨杭州分所执行主任。兼任台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台州市政协委员、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台州市政法委执法督查员、台州市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委员会委员、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台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特邀顾问、台州市工商局格式合同审查专家组成员等社会职务。拥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长期办理浙江各级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和重大刑事辩护案件,精通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律师业务,熟悉企业管理知识和管理规律,善于为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重视从实践中积累理论成果。 2003年3月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召集的《工伤保险条例(草案)》立法专家咨询会,并提出意见。2005年6月在扬州出席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海峡两岸民法典研讨会”。2006年1月7日在北京出席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主办的“冲突与超越: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资本市场”论坛。2006年7月7日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外资公司法律适用与外资企业纠纷处理专题研讨会。2004年12月参与发起和组织了“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联谊会及博士教育与发展论坛”,近400位知名博士校友参加活动,并取得成功。2005年8月发起并主持“新台州法学名家讲坛”系列学术活动,著名法学家江伟、杨立新等教授应邀讲学。 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侵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诉讼法等。参加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及立法理由的撰写,编著了《知识产权法律理论与律师实务》、《房地产法律理论与律师实务》、《刑事辩护法律理论与律师实务》等著作,在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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