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瑾昆(1887-1959),字文辉,号克生,湖南常德县月亮山人。1908年入东京帝国大学攻读法律专业,1917年归国,先后任奉天高等审判厅推事、庭长,北京政府大理院推事、庭长,司法部参事等职,兼任北京大学、朝阳大学、中国大学、司法讲习所讲师、教授。1929年后,辞去参事、庭长官职,专任北京大学等大学教授,兼任律师。1933年任司法行政部司长。1947年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1948年任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华北人民法院院长。1952年任中央法制委员会法规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1953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顾问,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理事。建国初期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土地改革法》、《婚姻法》等法律的起草和审定工作。本书为其研究法学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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