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房地产纠纷概述:
实践中,并非所有房地产纠纷都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换句话说,并非所有房地产纠纷都会演变成房地产案件。这是因为,一方面,目前我国法院和仲裁机构并不受理所有的房地产纠纷;另一方面,诉讼或仲裁也不当然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当事人遇到房地产纠纷时固然不易自然想到要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作为律师也不应当不负责任地怂恿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或仲裁。房地产纠纷解决途径的确定应该是本着经济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多项选择的结果。所以,虽然本书主旨是房地产诉讼和仲裁的指南,但向读者介绍房地产纠纷的一般知识和解决途径也还十分必要。本章介绍的内容是当事人准备进行房地产诉讼或仲裁前需要了解的背景知识。
一、房地产纠纷的概念:
(一)房地产纠纷的概念:
实际上,房地产纠纷这个概念意义十分宽泛。从广义上讲,应该说,当事人因房地产引发的一切权益争议都属于房地产纠纷范畴。但是,严格意义上(或者从狭义上)讲,房地产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对房地产特定权益的有无、归属和具体权利义务的内容等争议发生的纠纷。上述两种意义上的房地产纠纷,都包括房地产民事纠纷、房地产行政管理纠纷和不在法院受理范围内的其他房地产纠纷。然而,最严格意义上的或最狭义上的房地产纠纷仅指平等主体的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因对房地产特定权益的有无、归属和具体权利义务的内容等争议发生的纠纷。这种意义上的房地产纠纷实际仅指房地产民事纠纷。
许多广义的房地产纠纷,虽然都与房地产有关,但当事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一定属于或不主要属于房地产法律关系,因而纠纷的处理需要适用房地产法以外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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