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继明,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安徽全椒人。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客座教授。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的证券律师资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的企业登记代理资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授予的商标代理人资格。有十数篇论文发表于《中国律师》、《北京律师》、《投资与合作》等报纸杂志。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05年3月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北京市律师协会2004 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其为办理中国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诉讼案而撰写的《代理词》在2007年1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组织的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中荣获律师系统一等奖。
执业十几年来,除熟悉传统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外,擅长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公司清算、企业改制、产权界定、兼并收购、风险投资、股票发行与上市、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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