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夫妻一方能否要求另一方归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
律师提示
离婚时,夫妻一方能否要求另一方归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
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归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要求。该项要求符合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目前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财产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可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的。夫妻对其个人财产享有自主支配的权利,夫妻间以个人财产相互借贷受法律保护。
对借出方的特别提醒:
夫妻之间的借贷与一般的民事借贷相比,认定难度很大。首先是因为举证难,夫妻之间的借贷,一般不会要求对方书写借据,也很少有其他证据存在。一旦对方不承认该债务时,出借方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该债务存在;即使有亲朋好友作证,也因证人与当事人的特殊关系而不为法院采信。其次是个人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容易混同,当事人必须能够证明出借的款项属于个人所有,否则容易被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提醒夫妻之间的借贷,即使关系亲密,也要注意收集证据,如果要求对方写借据难以做到,就要保留好支出该笔款项的凭据、对方使用该笔款项用于其个人、父母、兄弟姐妹等家人方面支出的相应证据等,以防对方事后不承认该债务时,能够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对借入方的特别提醒:
由于我国现行《婚姻法》承认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可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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