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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赡养、抚养纠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00503
  • 作      者:
    侯登华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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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候登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在政府法制部门、公司法律部等机构任职,现为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教师,兼职律师。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实务操作。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具有办理各类劳动案件的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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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社会是由一个个作为子单元的家庭所组成,有家庭、有生活,就难免会产生纠纷。本书将主题锁定在用法律知识帮助读者解决家庭内部以及邻里之间的纠纷,从赡养与抚养纠纷这个方面,通过分析实践中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对我国《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实务操作中容易产生的问题给予了解答,站在原告与被告不同的立场,以期从理解和应用两个方面对处理家庭内部矛盾以及营造和谐邻里关系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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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 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其迁出自己所有的房屋?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老汉对自己所有的房屋具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张老汉有权要求占用自己房屋的张甲迁出,判决张甲限期从张老汉的房屋内迁出。张甲不服,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上诉称:自己自结婚一直与其父一同居住,别
    无住所,请求撤销原判。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诉争之房的所有权人为张老汉,张甲在诉争之房居住期间,因未对张老汉尽到赡养义务,使家庭矛盾激化。张老汉作为诉争之房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张甲迁出。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评述
    在我国,老年人养老依靠家庭,即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方式。老年人主要生活和居住在家庭中,由赡养人承担着赡养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家庭中的所有成员不论是否负有赡养义务,都有责任关心和照料老年人,使老年人能够在温馨、祥和
    的家庭环境中颐养天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是体现了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这一特征,既反映了我国养老的传统,又反映了我国当前养老的实际情况,使得家庭养老走向法制化的轨道。
    本案反映的情况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既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如住房、储蓄以及其他财产权受到了包括子女在内的家庭成员的侵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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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其迁出自己所有的房屋?
2 子女拒绝给老人看病时,老人能否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等费用?
3 子女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时,是否仍然有权继承老人的遗产?
4 签订赡养协议后,被赡养人是否有权撤销协议以及在何种情形下可以撤销赡养协议?
5 子女是否可以因其他兄弟姐妹多得财产,自己少得财产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是否可以约定某人解除赡养义务?
6 继子女是否可以以无血缘关系为由不尽赡养继父母的义各?
7 子女是否可以因为父母再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8 子女在征得老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与第三人签订《关于转让房屋,及赡养老人的协议》将老人房屋的所有权与赡养老人的义务同时转由第三人承担?
9 儿子去世后,儿媳是否仍然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10 家庭财产是否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他人能否成为家庭财产的所有者?
11 孙子女是否负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
12 继父母再婚,继子女是否仍要承担赡养义务?
13 收养关系解除后,无劳动能力又缺少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养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14 夫妻实际上收养并抚养了子女但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双方之间是否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
15 领养孤儿并且为该孤儿办理了同住户口的,是否一定构成收养关系?
16 夫妻双方离异后,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他们的孩子送养他人抚养的,是否有效?
17 父母因无力抚养而自行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后,抚养人和孩子之间是否一定形成养父母与养子的关系?
18 养父母抚养养子女成年后,养父母与养子女能否单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19 收养人向孩子的生父母支付一定金钱后,未履行收养登记手续所收养的子女是否为合法有效的收养?
20 医院将被遗弃在医院的幼儿送他人抚养的行为是否为有效的送养行为?幼儿父母能否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医院的赔偿责任?
21 送养人与收养人之间按照法律程序履行了收养手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建立收养美系后,是否司以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
22 夫妻双方育有子女的情况下,是否仍能够收养其他人的子女?
23 夫妻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否负担子文的抚育费?
24 父母离婚后,一方取得了子女的抚养监护权后,另一方能否以更改了子女姓名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并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25 离婚后一方取得了子女的抚养监护权后,由于疾病导致没有经济收入,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26 男女双方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应当由哪一方抚养?
27 离婚后,直接抚养监护子女的一方由于工作繁忙而将子女托付给老人照管时,另一方是否可以据此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28 夫妻间一方因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可否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29 一方是否能以自己已经结婚生子为理由,拒绝抚养其与他人的非婚生子女?
30 男女双方的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应当如何确定由哪一方来抚养双方的子女?
31 仍在上学读书的成年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离异的父母支付抚养费?
32 离婚后,人工授精得到的子女该由哪一方抚养?父亲是否有权以不存在血缘关系为由拒绝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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