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导论
第一章 一般诉讼与秩序--以普通农民的民事诉讼案件为例
一、婚姻诉讼
二、“兄弟争产”诉讼中的伦理、宗法与律例
三、田土、房屋诉讼中的契约与“组织”
四、小结
第二章 “权力”与诉讼--以士绅的民事诉讼案件为例
一、士绅的“特权”与其进行诉讼的事实
二、士绅诉讼案件的一般类型
三、士绅“遭遇”诉讼的惩罚
四、士绅的“权力”在维护秩序中的作用
五、小结
第三章 经济交往中的权利与诉讼--以民事诉讼中的商人为例
一、合伙贸易中东伙的诉讼纠纷
二、合资合伙经营中的诉讼纠纷
三、商人与主顾的诉讼纠纷
四、商人与商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五、小结
第四章 信仰空间中的诉讼--以庙观产业纠纷中的僧、道为例
一、僧尼、道士对庙产的处置权
二、舍主及绅民等对寺观产业处置权的干预
三、地方官对庙观产业管理权的剥夺
四、僧道、民众、地方官在寺观空间中的矛盾与整合
五、小结
第五章 “弱势”群体的诉讼与权利--以妇女的诉讼案件为例
一、妇女进行诉讼的一般条件
二、妇女诉讼的特殊案件
三、“抱呈”与诉讼主体之辨析
四、妇女的“诉讼资源”与作为“诉讼资源”的妇女
五、寡妇再嫁过程中的权利与社会关系
六、小结
第六章 民事诉讼主体的“人为”保障--以徽州地区的“中人”为例
一、关于“中人”的概说
二、中人的身份
三、中人群体及其法律作用
四、小结
第七章 民事诉讼主体的官方保障--以地方官为例
一、民事诉讼中的地方官
二、贱讼与听讼
三、“执法”与“泥法”
四、民事诉讼中的官、民
五、小结
结论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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