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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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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法规范新整编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2268005
  • 作      者:
    冯征西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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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刑法规范新整编》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复意见,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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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
    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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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6年6月29日)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本法任务』
第三条  『罪刑法定』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
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
第九条  『普遍管辖权』
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第十二条  『刑法溯及力』
第二章  犯  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
……
二、单行刑法
三、刑法修正案
四、全国人大决定
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复意见
六、立法解释
七、司法解释
新增罪名一览表
取消罪名一览表(1997年刑法)
废除罪名一览表(1979年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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