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男,1959年生,山东省栖霞市人。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兼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自1985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尤其是法人制度、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方面的教学和研究。著《企业法律形态论》、《法人制度论》、《公司法学》等学术箸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发表有多篇学术论文。1999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4年,担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司法起草专家小组成员。
赵旭东1982年自西南政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3-1994 美国密执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自1985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尤其是法人制度、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方面的教学和研究。
一、论文类:
1、《论我国公司法的调整对象》,载 《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三期。
2、《论企业集团的法律问题》, 载《法学研究》 1989年第六期。
3、《民法通则的回顾与展望(笔谈)》,载 《法学研究》 1991年第三期。
4、《我国企业立法的现状与未来》,载 《法学研究》 1992年第二期。
5、《集体企业法人研究》, 载《中国法学》 1991年第一期。
6、《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析》,载 《中国法学》 1991年第五期。
7、《对所有制所有权与企业立法的思考(笔谈)》,载《中国法学》 1992年第二期。
8、《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与效力》,载《中国法学》 2000年第二期。
9、《公司法人的有限责任制度评价》, 载《比较法研究》 1987年第一期。
10、《企业法人主要法定条件分析》, 载《政法论坛》 1987年第三期。
11、《我国公司立法中的几个问题》,载 《政法论坛》 1991年第一期。
12、《独资企业立法研究》,载《政法论坛》 1995年第二期。
13、《商法的困惑与思考》, 载《政法论坛》 2002年第一期。
14、《论捐助法人在民法中的地位》, 载《法 学》 1991年第六期。
15、《独资企业、一人公司与国有企业辨析》,载《中外法学》 1991年第三期。
16、《美国的国有企业一联邦公司》,载《中外法学》 1996年第二期。
17、《公司法实务系列》(共六篇论文),载 《人民法院报》 2002年1月至2月。
18、《信息公开制度与投资者利益保护》,载 《法制日报》 2001年12月9日。
19、《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性质与公司法的适用》,载《民商法纵论》2000年12月。
20、《论公司的财产责任形式》,载《民法硕士论文选》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21、《中国的企业集团及其法律调整》(德文),载《康采恩法研究文集》1991年12月。
22、《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比较、冲突和改革》(英文), 载澳大利亚《堪培拉法律评论》。
二、著作类:
1、《企业法律形态论》 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6年6月版
2、《法人制度论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6月版
3、《公司法概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4、《欧洲九国公司法》(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5、阿狄亚著《合同法》(译) 法律出版社 2002年3月版
6、《台湾法律概论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1月版
三、教材类:
1、《民法教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1月版
2、《公司法教程》 法律出版社 1987年版
3、《民法教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1月版
4、《民商法实务研究—总论卷》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3年9月版
5、《民商法实务研究—债论卷》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3年10月版
6、《合同法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0年12月版
1、《法人制度论》获梓科研奖一等奖,并被推荐为中国图书奖优秀学术著作
2、《民商法实务研究》获山西省优秀图书奖
3、《论我国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法律特征》获北京高校第二届哲科中青年优秀成果奖
4、《我国企业立法的现状和未来》获司法部直属院校优秀论文奖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