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天,男,1965年出生,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从事民商法教学、科研及律师实务十余年。李新天教授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民商法的基础理论、合同法领域、人身权法领域以及民商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问题,重点研究民商法的合同制度、人格权法、公司制度等,近年来已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民商法论丛》等全国性权威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著有《违约形态比较研究》、《商法总论》、《民商法律热点与案例研究(第一辑)》、《条文释义与精解》、《生活中的民法》、《司法考试过关必备宝典》等。近年来主持的项目有《论人格权的发展与完善》(教育部项目)、《人格权若干重大问题研究》(武汉大学项目)、《企业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其风险防范研究》等。李新天教授为本科生主讲“民法”、“商法”、“合同法”课程,为研究生主讲“合同法专题”、“公司法专题”、“民商法学”、“民事成案研究”等课程,同时受聘担任武汉大学WTO学院、湖北省律师进修学院民商法课程主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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