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民事委员会民商法律高级讲师团副团长、商事主体治理论坛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联合导师。著名合作社治理、公司治理、破产重组与国企改制并购法律专家。大成律师事物所监督委员会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优秀律师。主持过数十家大型特大型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重整、并购交易、主辅分离、股权激励、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等操作实务,擅长处理公司与合作社法律事务、代理重大公司诉讼。主编《公司法辞解》、《企业破产法辞解》、《国企改革法律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100问》,《新公司法100问》、《新企业破产法100问》、《新合伙企业法100问》、《规范改制与产权交易100问》。著有《BOT项目融资法律实务》、《风险投资法律实务》、《经营者持股与股票期权计划的规范设计》、《职工持股制度与主协调律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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