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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01463
  • 作      者:
    史际春[等]合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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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史际春,1952年3月生于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5年被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聘为“反垄断法审查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1998年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课题组组长;2005年担任“中央政治局学习讲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主讲人。2000年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在国内外出版《探究经济和法互动的真谛》、《中国经济法的理论和实际》等专著、教材30余种;发表《关于中国反垄断法概念和对象的两个基本问题》、《公用事业引入竞争机制与“反垄断法”》等论文200余篇。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和地方分别所有的国家所有制研究”、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经济法暨社会法的一般原理研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项目“反垄断立法有关制度及其发展趋势比较研究”等主要科研项目1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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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博采世界精华,广纳众议,对市场经济的普遍性及其中国特殊性作了很好的概括。按照国际惯例,它确立了规制垄断协议或联合限制竞争、滥用优势地位、经营者集中或企业结合等三大制度,并将行业协会以及政府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等自行从事或组织实施的有关行为也纳入规制范围,并引入了适用除外、相关市场等通行的概念或制度。其中,未规定卡特尔审批制度、确立了经营者集中或企业结合的报备加必要的实质审查、不得滥用知识产权等,充分总结、吸收了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经验教训,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同时,该法也不乏中国特色的内容。如设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统领多元的反垄断执法机构、逆发达国家的趋势为维护民族利益仍明文规定进出口卡特尔的适用除外、规定了对经营者集中或企业结合的国家安全审查条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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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总 则
    (一)保护竞争、追求社会效益: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或宗旨
    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就是保护竞争,反对任何不合理的、没有法律依据的限制竞争行为。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规律使然。当然,反垄断法追求和保护的这种竞争应当是公平的、适
    当的,以此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也就是说,不正当的、过度的竞争不仅不受反垄断法保护,而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遏制。在现代反垄断法最发达的国度及发源地美
    国,这也是反垄断法的主要宗旨,甚至有人认为它应当是美国反垄断法的惟一宗旨。在市场经济运行中,通过反垄断法的适用和作用,力求实现货物和劳务的价格等于其边际成本的帕累托最优
    状态。尽管完全竞争的状态哪怕在某种产品的市场也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但是通过保护、促进任何市场主体及社会成员的正当、充分的竞争,也就维护了市场经济及其优越性的发挥。
    保护竞争、维护自由竞争的结果,就是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反之,不符合或有违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竞争,反垄断法是不保护的。这也凸显了反垄断法
    作为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的特质。当社会利益与个体效益发生冲突时,反垄断法保护的是前者,其适用除外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像中小企业卡特尔、不景气卡特尔、农民或农产品产销卡
    特尔等,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或者并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反而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则对这些行为排除适用反垄断法,允许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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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一、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
二、反垄断法适用的效力
三、垄断行为概述
四、“经营者”和其他垄断行为主体
五、对合法垄断的法律规制
六、反垄断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七、反垄断法与发展规模经济的关系
八、相关市场

第二章 垄断协议规制
一、垄断协议概述
二、横向垄断协议
三、纵向垄断协议
四、垄断协议的适用除外
五、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

第三章 滥用优势地位规制
一、滥用优势地位概述
二、优势地位的具体界定
三、相对优势地位
四、滥用优势地位的表现形式
五、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的控制
一、经营者集中的基本界定
二、经营者集中控制政策
三、经营者集中的事先申报
四、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
五、经营者集中控制的审查标准和豁免规则
六、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

第五章 反垄断法的实施
一、反垄断法实施主体
二、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三、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
四、反垄断法实施的诉讼机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反垄断法中规定的一般法律责任
二、关于行政主体实施垄断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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