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立新,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2—2003年曾就职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担任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目前主要从事企业破产清算,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劳动保障等专业领域的法律事务。
曾参与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市国有企业破产工作暂行规定》、 《北京市破产准备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北京市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法》、《北京市破产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暂行办法》、《北京市国有企业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等司法解释、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主笔的《北京市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成为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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