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追求的效率和政府追求的水平,历来是一对矛盾体。怎样在充分发挥市场效率的同时又能够做到公平,这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难题。解决这个难题的对策,现在有多种观点:有的人认为应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的人认为应当“公平第一、效率居次”。也有人提出“效率与公平并重”。政府究竟采取怎样的选择自然是政府的事。但学者们仍有责任和必要将这些问题讲清楚。经济法是规范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之一,明确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也是经济法无法回避的问题,最近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为了认真学习和贯彻好中央大会的精神,深入探讨经济法与建立和谐社会的关系,我们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组织了专题研讨会。专家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本论集即是从研讨中选取的具有较高质量的发言和论文汇集而成,供读者研究时参考。
在编辑本文集时,我们根据大家讨论的内容和提供的论文,从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循环经济法、市场监管法以及其他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适当分类,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作者期望: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理念与价值、调控规制监管市场、协调经济社会关系等重要功能能为更多的人所接受,尤其是高层决策者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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