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昊,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2002年作为广东省执业律师参加商务部、司法部承办“中国——一欧盟法律与司法合作”第四期公派留学项目代表团,赴英、德、丹、比、西、法等国学习欧盟商法,并在比利时律师事务所实习。 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1997年辞去公职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北京市五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了多家保险公司(包括海外保险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的法律顾问,代理的案件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公布。 在《当代法学》等多家法学刊物、《中国保险报》等多家报纸上发表过保险法论文。单独出版、合著出版的书籍有《保险法原理精解与典型案例评析》、《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司法考试应考对策方法新思维》、《我们眼中的欧洲法律》等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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