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对海关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赋予了更大的责任。海关执法工作直接应对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和多领域的利益冲突,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海关执法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全国海关各执法部门要以《程序规定》的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海关执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力打造服务型、责任型和法治型海关。
为了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程序规定》,总署缉私局组织编写了该部规章的释义,全面、详细地介绍了立法背景和诠释了条文的具体含义,以及在适用中应当注意的一些事项和细节问题,对正确理解和掌握该规定的立法精神和条款内涵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希望各级海关领导和一线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程序规定》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内涵,在缉私执法中自觉实践和努力探索,将海关的执法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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