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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典案例解析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78066
  • 作      者:
    贺荣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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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典案例解析》以2002年以来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选登的9篇公报案例和《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刊载的53篇案例分析为素材,在进行案例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他篇的体例结集而成。审判实践中,我们首先关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案例。自1985年创刊公布指导性案例以来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作为发布最具有权威性指导案例的最重要载体,公报发布的案例具有极强的示范性,其指导作用在法官心目中占有相当的分量,一般情况下必须参照或者完全依照其所体现的法律规则裁判案件,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推动了案例指导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1992年起《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开始出版,由国家法官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合作编写,从全国法院每年审理的数百万案件中精心筛选数百件,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结集定期出版。这些案例分析在证据审查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上具有研究和参考价值,从而更为有效地指导了各级法院审判工作,丰富了  案例指导工作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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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部分  分报案例
    1  李嘉廷受贿案
    核心法律问题  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李嘉廷,男,59岁,原系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住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2001年10月10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嘉廷受贿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03年3月6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1994年上半年至2000年7月,被告人李嘉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同儿子李勃或单独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38万元,港币649万元、美元9.1万元、日元20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8,105,323.75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嘉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李嘉廷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辩称:不清楚李勃收钱的具体数额;从未主动索要他人钱财;为他人办事绝大多数不属于直接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没有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被告人李嘉廷的辩护人认为:李嘉廷在主观上对李勃与他人是否合伙做生意的认知程度需进上步查实;李嘉廷不清楚李勃收钱的具体数额;李嘉廷为一些请托人谋利不明显;一些人向李嘉廷关钱时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李嘉廷无索取财物行为,基本上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李嘉廷认罪态积极,有重大立功表现。并认为对嘉廷应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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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  公报案例
李嘉廷受贿案
核心法律问题  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
上海华亚公司和丁福根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
桉心法律问题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犯罪行为的认定
程绍志受贿案
核心法律问题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认定
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诉郭颂等侵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纠纷案
核心法律问题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张林英等人诉广元公司、革命博物馆、工美集团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核心法律问题  美术作品原件的持有者仅享有作品的展览权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网易公司、北京移动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核心法律问题  网络内容、服务、设备提供者的责任
AUTODESK公司诉龙发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核心法律问题  最终用户商业性侵权使用他人软件的责任
中信实业银行诉京工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核心法律问题  保证合同约定不明时的责任承担
王保富诉三信律师事务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核心法律问题  律师事务所代理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的认定
第二部分  刑事案例
第三部分  民商事案例
第四部分  行政案例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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