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价值浅析张森年
[摘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依法治国”治国方略的理论和实践有了更全面、更辩证的认识,对党自身的执政规律有了更深刻、更自觉的把握。这一理念铸就了社会主义法律的内在灵魂,奠定了“依法治国”方略的思想基础,提供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观念保证。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律“依法治国”方略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对中国国情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在总结几十年治国理政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在借鉴中外历史经验和对世界文明发展大势把握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治国理政的创新理念。这一理念铸就了社会主义法律的内在灵魂,奠定了“依法治国”方略的思想基础,提供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观念保证。深入学习和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产生巨大而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铸就了社会主义法律的内在灵魂
任何法律都包含着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制度是法制的构成形体,而理念则是法制的核心和灵魂。法治理念,就是反映法治的性质、宗旨、结构、功能和价值取向的一些达到理性具体的观念和信念,是法治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没有法律制度承载的法治理念只能是无所依附的幽灵,而没有法治理念注入其中的法律制度无异于没有生气的枯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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