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华,1949年10月22日出生,山东省济南市人。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65年5月支援边疆建设,在甘肃建设兵团一团、五团、工程团任会计工作。
曾任甘肃省财贸学校讲师,主讲政治经济学、银行货币学、会计原理等课程。在兰州炼油化工总厂工作期间,曾担任财务科长、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副经理职务。在天津石化公司工作期间,曾担任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职务。主要成果:1983年主编的《财务核算与管理计算机软件系统》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奖三等奖;1994年主编的《工程预决算审计计算机软件系统》于2000年通过技术鉴定,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奖三等奖。期间,多篇关于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论文在中央及省部级刊物发表。
1998年调入天津市纪委工作,曾任监察综合室副主任,案件管理室副主任、主任,研究室主任等职。主要研究方向:反腐倡廉理论与对策研究、腐败与反腐败成本对比研究、执政党反腐倡廉能力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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