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对公司法所作的精要剖析。作者的立论前提是各国公司法都要解决以下三大基本代理问题:经营者对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控制股东对小股东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股东群体对其他公司利益相关者(债权人与雇员)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各国都必须在纷繁复杂的公司内部关系及其与产品、劳动力、资本与控制权市场的互动关系中解决以上三大问题。
作者的核心观点是,各国的公司形态大同小异,更令人惊讶的是,各国为解决三大代理问题往往在相同的备选法律策略中作出选择,尽管选择的策略有时并不雷同。本书阐明了欧洲主要国家、日本和美国如何以及为何在解决特定公司法问题时有时选择相同的法律策略,而有时则截然相反。在对代理问题和法律策略作了简要概述后,本书探讨了公司的基本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与股东会的权力。接下来,本书探讨了债权人保护措施、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合并、章程修改等公司重大行为问题。最后,本书分析了友好收购、敌意收购和资本市场规制问题。本书特别适合公司法与比较法的学者、学生以及对商业、金融和经济学感兴趣并有志于深化对公司法理解的人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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