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与现实之间穿行——纪念哈特诞辰100周年
沈映涵
H.L A.哈特(1907--1992)被公认为20世纪最负盛名的法律哲学家以及主要政治哲学家之一,他不仅重塑了法律哲学,而且复兴了英国实证主义与功利主义的传统,其观点在英语世界乃至整个世界的法律哲学、政治哲学及道德哲学方面都产生了持续而深远的影响。
哈特经历了极其丰富的一生。作为一个犹太裁缝及皮货商的儿子,从布拉福德文法学校毕业以后,哈特于1926年进入到牛津新学院学习并于1929年以优等成绩获得古典文学学士学位;1932—1940年,他在律师界从事了长达八年的实践工作并成为一名成功的出庭律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他进入到M15从事军事情报工作,期间兴趣转向哲学;1945年他被任命为牛津新学院的哲学导师;1952年当选为牛津法理学教授;1969年他主动从法理学教授席位辞职并专注于对边沁著作的研习及编辑整理工作;1973--1978年担任布雷齐诺斯学院的院长;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他始终在试图针对以德沃金为代表的批判者作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回应。也许正是由于如此丰富的人生经历,才使得哈特无论是在理论的创见上,还是在对现实的关注方面,都作出了颇为卓越的贡献。其研究领域广泛地涉及法律实证主义、法律中的因果关系、刑法中的惩罚与责任、正义、权利、功利主义、对堕胎及性行为的宽容与规制等一系列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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