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仁”的地位。儒家认为,仁是最基本的道德范畴,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原则,它贯穿和涵盖了所有的道德规范和范畴。北宋二程(程颢、程颐)就说:“义、礼、智、信皆仁也”。南宋朱熹说:“百行万善总于五常,五常又总于仁。”“天地之性,亦仁而已矣。”在儒家看来,孝、悌、忠、信,以及恭、宽、信、敏、惠等,无不贯穿仁爱之意,是其德目而已。即使“义”和“礼”这样的基本范畴,也是与仁相联系,以仁为基础的。由此,在儒学为主的传统道德看来,仁是为人之根本,是处理个人与个人关系的前提和出发点。《中庸》载:“子日'仁者,人也'。”就是说,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和标准;人而不仁,近乎禽兽。在儒家看来,人与动物的区别,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就在于“仁”还是“不仁”。进而他们把“仁人”作为人在其现实的人生中追求的最高境界和理想。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就把“成仁”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了。而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仁作为最基本的规范和出发点,就是要承认他人也是人,必须尊重他,进而据不同的情况而施之仁爱。
佛教的慈悲范畴有两重含义:慈,即慈爱众生,给予众生于快乐;悲,即同情众生之苦,视众生之苦如同自己身受,而积极帮助众生解脱。这是对众生所受痛苦的极大的同情,对众生深切的仁爱。佛家把这种慈悲之心拓展到对所有生命的深切关怀而成为泛爱万物的博大的爱。“慈也者,常欲安万物;悲也者,常欲拯众苦。”可见佛教伦理的慈悲观与儒家的仁爱精神是有相通之处的。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儒家的“仁爱”,以现实社会和现实人生的完善为旨趣,并认为人在现实生活中,可以通过对他人、对群体、对国家立言、立功、立德而完成人生的完善和不朽,对现实生活和现实人生充满了积极的向往和期盼。而佛教的慈悲观是以出世的情怀来关照现实人生的苦难,认为现实生活和人生都是空和苦,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达到人生的完善,其根本宗旨在于对现实苦难的超越和人的终极完善。虽然,佛教的“慈悲”既与儒家的“仁爱”如此差异,但二者却又是互相补充和渗透的,因为在佛教对出世的向往中,透露出来的仍是对现实人生的怜悯与关爱,而儒家在唐宋以后也从佛教的慈悲情怀中,得到启发和营养,进而发展其仁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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