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未能把握整个女性阶级和阶级划分本身之间的关系的影响。他没有注意到,女性的家庭义务和公共生产之间的紧张状态跨越了阶级:“如果她们仍然履行自己对家庭中的私人的服务的义务,那么她们就仍然被排除于公共的生产之外,而不能有什么收入了;如果她们愿意参加公共的事业而有独立的收入,那么就不能履行家庭中的义务。不论在工厂里,或是在一切行业直到医务和律师界,妇女的地位都是这样的。”恩格斯没有发展他原有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女性和阶级的关系虽然是直接的并持久的,但也能被削弱或切断,因为它仅是(对阶级关系的)间接反映。
从女性主义的视角看,无论女性工作是不是为了工资,她的阶级地位都或多或少首先通过她和父亲的关系、然后通过她和丈夫的关系来决定。这种情况随着如下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婚姻、离婚或变老。比起男性在类似的物质环境方面的变化,女性的变化更为开放,无论在积极的方面还是在消极的方面(both up and down)。在和男性的关系问题上,女性有了相当的阶级主动性,既在消极方面也在积极方面(down as well as up)。一次有利的婚姻,能使女性快速提升进统治阶级,而她自己的技能、专业训练、工作经验、工资水平和职业态度,这些成就她自我独立的因素,(在这种婚姻中)对经济的独立或主动性的要求将会很少。离婚或变老能使一个女人在经济上贬值,因为她对男人的吸引力或魅力下降了。男性的生产关系和女性之间的关系固定了女性的阶级地位,这在某种程度上跨越了女性自己所从事的劳动的阶级地位。如果她专门做家务,她的阶级地位就由她在外工作的丈夫的阶级地位所决定——尽管家务劳动日益超越阶级而彼此类似,并且,当家务劳动被付工资时,就被看成是工人阶级的劳动。这不是说因为女性和阶级的关系是间接的,女性同阶级的关系就不如男性和阶级的关系有说服力;而是要指出,女性和阶级的关系是以她们和男性的关系为中介的。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