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阐述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总结了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主要经验,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结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这个总体目标,包括党的自身建设和党的执政使命两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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