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类
1.什么是流动党员?它包括哪些人?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产业问转移和地区(单位)问流动,且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包括辞职、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外出务工经商、因私出国(境)等人员中的党员和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以及其他流动人员中的党员。
2.为什么要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单位)之问流动日益频繁,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为此,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此后,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1996年中央组织部还与人事部共同印发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2006年中央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而,明确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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