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革命时期的民主成就
中共成立不久,就明确提出了对于中国人权问题的基本主张为了争取中华民族的生存权利,必须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为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而斗争,这是中国人民争取基本人权的前提;通过社会革命彻底推翻反动政权,根本改革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是中国人民争取人权的基本保障。
1924—1927年的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决定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建立农村根据地。l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并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的建立,标志着工农民主专政的新型国家政权和宪政模式的确立。其民主建设成就和特色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民主的宪法,在中国民主宪政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与中国历史上的一切“约法”、“宪法”不同,是一部确保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它给予广大工农民众以一切民主的权利,以让广大工农民众管理自己的国家。它把革命已经取得的成果,用根本法形式确认下来,同时指出今后的奋斗目标和各项施政方针。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