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保障
一、社会保障的词源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亦译作社会安全,①“这种译法应当说更接近英文原来的词义,它指的是国家为了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来源的安全制定的社会政策。选用社会保障的译法,或许是为了避免人们把社会安全混同于社会秩序这种公共安全,即与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相混淆。”②社会保障最早出现于法律规范之中,则是美国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SocialSecurity Act ofl935)。1938年,新西兰在其法律中也使用了这个词。随后,英国首相丘吉尔和美国总统罗斯福在1941年共同签署的《大西洋宪章》③、l942年英国的贝弗里奇报告、1944年5月10日国际劳工组织第26届大会通过的《费城宣言》以及l948年联合国《人权宣言》中先后均使用了这个词。二战后,社会保障一词已成为国际文件和各国普遍采纳的用语。如国际劳工组织积极推动国际性社会保障政策,1952年第35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社会保障公约》,规定了社会保障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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