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后期以来,金融领域中的不道德行为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迄今为止,金融领域中的伦理道德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更为严重的是,金融业还常常被认为是一个与伦理道德无关的领域,甚至是充满了自私和贪婪的领域。然而,从金融市场的实践结果来看,主流经济学所倡导的没有伦理思考而只是追求经济单位自身利益最大化并用以推导经济学模式的惯性思维,已经受到了市场本身的严重挑战。
大量的事实证明,金融市场并不是一片净土,同样是道德与不道德的一片沼泽地,它既会内生出道德,也会内生出不道德。因为“金融界存在着使一些人牺牲别人而获利的足够机遇”。“金融涉及的是别人的钱,既然是别人的钱,那么它就会引起一些不道德行为。”从金融伦理)中突与矛盾的实证考察和分析中可以看出,金融伦理已经不是存在与否的问题,而是它不仅涉及金融市场的各方参与主体,还涉及金融服务、金融财务管理、金融制度、金融监管等诸多领域。其伦理状况不仅关系到微观个体的行为是否合情合理,而且还直接关系到金融市场的核心问题即公平与效率。忽视其存在,将会导致市场公信力下降,最终影响金融资源的最佳配置和金融市场的高效运行。
因此,对于金融市场效率的高低不仅应该进行经济绩效的考量,还暗含着伦理价值目标的实现。亦即金融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需要有两只“ 看不见的手”:一个是经济准则,另一个则是伦理准则。而在前者的条件具备之后,效率高低的所有影响因素归根结底都落实到金融体系的参与者对金融伦理规范的尊重和自觉维护上。只有在金融伦理得到普遍尊重和维护后,金融市场才会增加参与者相互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否则。金融市场将由于不道德行为而变成不公平的游戏场所和严重侵权的集散地。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不可能脱离伦理与道德的支撑而独辟蹊径。金融市场只追求经济效率而无视伦理道德的观点是行不通的。
金融领域的伦理道德并不是无用之物,它是一种需要保护和积累的宝贵的社会资本。因此,衡量一个国家金融市场是否发达、是否有效的标准,固然离不开金融贡献率、融资规模与速度、金融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以及规避风险的能力等财富和技术指标,但它也同样离不开信誉、信心、善良和正义等伦理状况指数。如果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仅仅在各种“硬件”上发达与先进,而在道德建设的“软件”上匮乏,而且两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的话,那么,将是十分危险和有害的。显然,金融市场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伦理道德秩序的建设也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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