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缪的人本主义哲学思想,本文的观点不同于以往研究思路之处在于:
首先,本书认为“加缪思想中具有古典人本主义精神的倾向”与“加缪是传统人本主义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命题。之所以这样说,可以参看加缪的代表作《正义者》和《反抗者》。在这两部作品中,加缪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既具有传统人本主义关于人性的崇高性、尊严和价值,又
具有时代赋予的新特色,他笔下的主人公是新时代中对于人性尊严与自由精神的继承和发扬者,是在更为复杂的社会现实中对于人类命运反抗的生命斗士。他的新人本主义人物形象比古典人本主义者更丰满、表达的意境更为高远广阔。至于他所运用的写作方式和谈论问题的言说方式与古典人本主义的雷同之处,就被视作古典哲学式的人本主义观,这是缺乏理论依据的。因为西方文化是他无法脱离的西方历史背景和生存之根。
其次,如果我们将加缪的新人本主义哲学看作是适应资本主义自身发展要求的哲学,那么我们就曲解了加缪关于“反抗”哲学的思想。在和平时期,加缪新人本主义哲学中对于人本主义精神的进一步弘扬不仅是资本主义自身的要求,也是整个人类的和平呼声。战争和资本主义自身
的发展历史告诫我们:人本主义与革命实践、社会发展与个体自由的相互协调与和谐互动对于稳定人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R0mld Aronson认为加缪后来的确是“站在共产党一边反对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加缪作为法国现代文学家能够把握时代的脉搏,追求社会的和谐发展与人自身的进步的和谐适度原则,对于现代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对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的。当然我们也不得不客观承认,加缪所提出的人类社会矛盾的解决方案,的确打上了深深的时代烙印,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无法实现的社会理想,因此难免不让人们将其归于乌托邦的理想之中。
本书正是在此基础上,力图对于加缪人本主义哲学中运用现象学视角(即对形而上学和先验主体进行悬置,力图以人在世界中直观的现象学方法体验作为人本身的存在)的思想进行现象学方法的探讨。
在搜集和整理关于加缪哲学思想的研究文献过程中,笔者发现:一方面,国内对于加缪哲学思想的研究多采取文学史的研究方式,因此特别容易受到文学研究视角的影响,而对于加缪哲学思想方面的义理式研究不免欠缺。无疑,从加缪对西方文学风格产生的影响甚至引申至20世纪的“法律与文学”运动,都与加缪曾经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经密切相关。然而加缪作品中的小说都是寓意深刻的哲理小说,都是与当时法国的哲学界、社会意识形态、民族与殖民地问题、恐怖暴力与人性等哲学、社会学、政治、经济的热点问题息息相关的问题。因此对于加缪上述思想在哲学领域内的研究却不多见,这不能不说是件憾事。
另一方面,关于加缪哲学思想的研究中对于其内部有机的逻辑联系重已不够,尤其是加缪关于新人本主义精神的內在统一性问题没有得到进一步深入地探讨。对于加缪的现象学视角中新人本主义哲学的主题更是不多见。当然,这与加缪现象学在这里只是作为一种视角而不是整的理论体系也是有关的,但是由此可见,加缪哲学思想的现象学视象学界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
本书在对加缪不同时期主要作品的分类整理基础上,将思想的内在逻辑联系归结为由荒谬哲理、反抗哲理和自由精神共同构成的新人本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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