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
为了帮助读者对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这两个概念有一般的了解,现在还从苏联柯斯文著《原始文化史纲》中摘录几段文字如下:
……宗教在其最早的形式中,特别是在魔术中,就已经有两个方面:首先是某种信念;其次是从这种信念生出并与之符合的动作。随着宗教的发展,这两方面也各自发展,信念变成信仰,动作有了不同的、复杂的形式,变成崇拜。
原始人依赖着自然环境从事于劳动实践及经济生产活动,这一事实在很早的时候就决定了他的关于自然和自然力的观念是带有两重性的。这种带有两重性的观念是:自然力分为有益的和有害的、便利于人的和不便利于人的、好的和坏的两类,而且同一的自然力可能便利于人,也可能为人带来灾害。尤其是在原始人开始觉察出来自己在某些场仓的软弱时,觉察出来自己不能应付那些对于人的生活及经济活动具有重大意义的自然力时,这种带有两重性的观念就更加发展。
人们既然把自然力区分为好的和坏的两类,也把这些自然力的作用区分为好的和坏的两类,并对于坏的力量感觉恐怖,于是人们设想保持一切自然力对自己的同情,不去‘冒犯’它们,博取它们的欢心,把它们吸引到自己这方面来。这样便发生了对于好的和坏的力量的敬畏,对于它们的崇拜。这种崇拜的最简单的形式是各种各样的供献,即牺牲。最初供献的牺牲完全是实物,后来差不多都变作象征性的。
新的宗教形式——自然崇拜发展了起来。不过这时候还没有抽象的对于整个大自然的崇拜,这只是膜拜人所认为最有势力、最同情于人的、个别的自然因素和自然力。当然,在自然崇拜中,那些具有最巨大的生产意义的自然因素和自然力会占据特殊地位。因此,在自然崇拜中,对于地、太阳、水、火、树以及个别动物的崇拜得到比较显著的发展和传播。
原始宗教之在自然崇拜方面的进一步的发展,表现在万物有灵信念的发展上。起初认为人和自然都有生气或者说都是有灵的一个混沌不分的观念,到这时候开始分化了。人们有了灵魂和肉体的观念,有了灵魂和肉体可以分离的观念,有了灵魂可能单独存在的观念。
正在发展中以万物有灵论为基础的宗教,把魔术、图腾主义和自然崇拜交织在一起,认为所有有形的以及无形的自然因素、自然力以及自然现象都具有灵魂。同时,也产生了认为这些自然力和自然现象各有独自的‘灵魂’的观念。这些灵魂被转化为无形的‘精灵’。这种代表着自然界的‘精灵’是非常多的。地、森林、水、山、房屋等等都有精灵。人们的想象力赋予这些精灵以人的、拟人的、时常是怪异的形状。人们蓄意使这些精灵亲近自己,为他们创造了具体的形象——附托体,并且相信精灵正附托在这些形象以内。偶像或灵物就是这样出现的。从这里发生了广泛传布的、对于精灵之各种不同的物质附托体的崇拜,即灵物崇拜。对于个别地点的崇拜也是很普遍的,这类地点,如丛林、林中空地、山岳以及其他,被认为是某种精灵所喜欢居住的处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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