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鲁迅说长歌当哭势必在痛定之后;西方的巴恩森说“悲剧是世界法则”;舍勒说“悲剧性事件始终以一种世界结构为基础”,“悲剧英雄‘将’在无罪的行动中‘变为有罪…,“高贵的个人在不太高贵的个人严格履行‘义务’的行动下化为齑粉”——这也就是雅斯贝斯所曾陈述过的“历史生存定理”。在人类生存发展的祭坛上,被献祭的不是羔羊,而是英雄的生命;在人类进化的历史长河中,大浪淘尽的不是狂沙,反尽是英雄风流人物。在大自然的“丛林法则”下最先倒下的都是弱者;而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法则下,最先倒下的却几乎全是强者,且都要被加以罪名,这就是英雄的悲剧。
是的,悲剧本来就是人类无法规避的一个“世界法则”,英雄也原本是牛命本质原始冲动向上的代表,而悲剧英雄则更是人类生存困境中的前卫突破者。但他们的命运却个个是悲剧的结局,悲剧也值得歌颂吗?本来为了讴歌而擎笔,却在笔间发现人类中问原来竞有那么多的卑劣丑陋与不公正需要诅咒。而在所有该诅咒的事物中最应受到诅咒的却似乎首推“政治”这个人类无法摆脱的魔鬼。在以往政治的房间里可以藏污纳秽,可以容忍弱者容忍卑鄙容忍丑陋容忍阴谋容忍奸佞,可就是不容忍强者不容忍英雄不容忍忠谠。人类的绞刑架上吊起的多是被冠以罪名的‘‘基督”;政治的断头台上斫削的多是英雄的头颅;正义与真理的代表们似乎总以失败而告终。似乎人类已失却了希望,但恰恰是这些英雄仁人志士的头颅和鲜血的溅洗与喂饲,在人类进化的血腥原野上培植起了一片片希望之花,这正是人类的高贵之处。尽管这个世界的这部历史中有许多该诅咒的东西,但我们正是为了诅咒,也应该去讴歌。因为所有对美的讴歌的本身,就是对卑鄙、丑陋的最好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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