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能完全实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因为,这时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劳动还没有成为人民生活的第一需要,劳动者之间的劳动能力差别还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积极参加生产劳动,首先必须根据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正确分配劳动岗位,即实行竞争上岗,而后按照岗位工资加奖金的原则分配劳动产品。这样一来,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与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买和卖,从形式上看差不多,但本质上是有很大区别的。根本的区别是:土地、矿山、河流、森林及其收益归劳动者所有,进城务工的农民有自己的土地。
由于同样的原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吃国家的“大锅饭”,而应该让每个企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要正确实行企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障企业之间在实行这种管理方法之后在收入上平等,就必须根据企业占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来提取生产资料占有税(这样的政策现在还没有实行,但必须要实行,不实行就没有平等,就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样一来,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也与以前和现在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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