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老年保健概况
我国传统医学早在2 000年前就对抗老延寿问题有了许多有价值的论述,在老年保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展了现代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的研究,先后建立了老年医学研究机构、老龄问题委员会,组织成立了各种老年协会,开办了各地的老年大学,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制定了老年保障法,建立城市、农村三级保健管理机构,解决老年人就医难问题,设立老年门诊、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建立家庭病床,加强地段保健工作,加强老年病的护理培训工作,重视康复医院和老年心理学以及在医学院校设立老年医学课程等。此外,我国还有“尊敬老人,扶养长辈”的优良民族传统,并将“赡养父母”的义务列入婚姻法中,使老年人从法律上得到保护,这些对老年人安度晚年、延年益寿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
必须看到的是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绝对数最多的国家,是世界上人口老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而我国“未福先老”,国家的经济实力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化需求。因此,我国老年保健及其服务体系还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在现有的经济和法律基础上,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和权益,制定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老年保健策略,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为了加速发展我国的老年医疗保健事业,我们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吸取教训,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老年保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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