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体格检查
§1.1 基本检查
临床常用基本检查方法有视诊、触诊、叩诊、听诊、嗅诊5种。
一、视诊
视诊是医师通过视觉来观察病人全身或局部表现的诊断方法。视诊可以了解病人全身状态及发现某些体征,为诊断提供资料,如发育、营养、意识状态、面容、体位、步态、姿势以及皮肤、黏膜、头颈、胸廓、腹形、四肢、肌肉、骨骼关节等外形改变。
二、触诊
触诊是医师通过手的感觉对疾病进行判断的诊断方法。触诊时,病人应取适当的体位;触诊可发现某些体征,如体温、湿度、震颤、波动、摩擦感、移动度、压痛、肿块大小、位置、轮廓、表面性质、硬度等。
常用的触诊方法包括:①浅部触诊法;②深部滑行触诊法;③双手触诊法;④深压触诊法(图1—1~图1—4);⑤冲击触诊法。
三、叩诊
叩诊是用手指叩击体表部位,使之发生音响,根据音响的特点判断脏器有无异常。
1.叩诊方法:
(1)直接叩诊法:用并拢的右手中间3个手指掌面拍击检查的部位。此法叩诊产生的音响弱,难于精确定位,适用于面积较广的检查,如胸腔积液、腹水检查。(图1—5)
(2)间接叩诊法:常用中指叩诊法,叩诊时以左手中指第2指节前端紧贴叩诊部位,其余手指稍微抬起,右手自然弯曲,以右手中指垂直叩击左手中指第2指节上。叩诊时要以腕关节及掌指关节运动进行叩打,肩、肘关节不参加运动;叩击方向应与被叩部位垂直,叩打要灵活、短促、富有弹性,叩打后右手中指应立即抬起,为建立起听觉印象,同一部位应连续叩击2~3次,叩击力量应均匀适中,使产生音响一致,便于判断;叩击力量大小应视检查部位情况决定,范围小、部位浅处宜轻叩,如心界叩诊;面积大、部位深的病灶可重叩。(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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