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是我国明末清初著名医家喻昌所撰,成书于清顺治十五年(1658)。该书结合临床病证,阐述辨证论治法则(即“法”),并明确指出医生在辨证论治常犯的错误,提未禁例(即“律”),故以“法律”冠名。
该书共六卷,卷一阐发四诊之法律和《内经》、《伤寒论》论治法则,后列先哲格言。卷二至卷四分述中寒、中风、热湿暑、伤燥六气外感之病;卷五至卷六述疟证、痢疾、痰饮、咳嗽、关格、消渴、虚劳、水肿、黄瘅及肺痈肺痿等内科常见杂证。每门之下先引经据典,参以已见,论述各病证的病因病机及证治;再出律条,以告诫医者治疗该病时应注意的关键问题;最后附治疗诸方。全书共涉方434首。
该书内容丰富,见解独到,问世后蜚声医林,流传甚广。本次整理是以清乾隆三十年乙酉(1965)黎川陈氏集思堂刻本为底本,经过精心枃勘而成。书前增加导读,书后附有方剂索引,便于读者查阅。本书对中医临床医生有重要参考价值,也可供中医爱好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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