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评定与实验室认可
(一)合格评定的发展
根据国际贸易发展的要求,70年代关贸总协定(GATT)决定在世界范围内拟定“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协议),旨在通过消除国际间技术贸易壁垒,加快世界贸易的发展,并于1970年正式成立了标准和认证工作组,着手起草“贸易技术壁垒协议”。1975年-1979年经过五年的谈判后该协议于1979年4月正式签署,并于1980年1月1日生效。1980年版本的TBT协议规定了技术法规、标准和认证制度。GATT改组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所使用的1994年版本的TBT协议则将“认证制度”一词更改为“合格评定制度”,并在定义中将内涵扩展为“证明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而进行的第一方自我声明、第二方验收、第三方认证以及认可活动”,并且规定了“合格评定程序”,明确其定义为“任何用于直接或间接确定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要求的程序。”合格评定程序应包括:抽样、检测和检查程序;合格评价、证实和保证程序;注册、认可和批准程序以及它们的综合运用。
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要求,为了使各国认证制度逐步走向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70年成立了认证委员会。随着认证制度逐渐向合格评定制度的发展,1985年该委员会更名为合格评定委员会(简称ISO/CASCO)。随着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改革,1994年该委员会又更名为合格评定发展委员会(简称仍是ISO/CASCO)o
近年来,随着质量认证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在合格评定领域逐渐形成了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和审核员注册等诸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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