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安全系统必须提供一个定义和转换强制安全性策略的架构,用于定义操作系统的强制安全性策略,并把它转换成底层的操作系统强制安全性机制能够解释的形式。没有这样的架构,就不可能保证强制安全性机制会提供所需的安全特性。
在一个提供强制安全性的操作系统中会出现高带宽的隐蔽信道,只要强制安全性策略涉及机密性因素,这就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不过,不要以此作为拒绝接受强制安全性的理由。就算可能会有隐蔽信道出现,通过提高敌手对付我们的系统所需要面对的工作的复杂度,具有基本强制控制的操作系统也能够增强系统的安全性。具有基本强制控制的系统一旦成为主流系统,利用隐蔽信道的现象将变得更加普遍,人们对解决系统中的隐蔽信道问题的关注程度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在支持强制安全性的系统中,为了执行一些安全相关的功能,有些应用程序需要拥有强制策略中的特殊特权,这样的应用程序通常被称为可信应用程序,因为我们对它们正确执行安全相关的功能给予了信任,并且相信它们不会滥用所拥有的特权。如果安全操作系统的强制安全性机制只支持粗粒度的特权,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就落到了系统中的可信应用程序的安全性之上。为了降低对可信应用程序的依赖程度,操作系统强制安全性机制的设计应支持最小特权原则。TE(TypeEnforcement)是强制安全性机制的一个例子,既可用于把可信应用程序的特权限制在完成任务所需的最小特权集合以内,也可用于限定因滥用特权可能导致的破坏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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