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占上风。然而,“天道好还”。罗契斯特终于经过火的洗礼而“精神化”了,他向简·爱靠拢来,简·爱终于胜利地实现了理想。她到芬丁庄园时见到的罗契斯特连外貌也已改变:“他看来是绝望的,忧思重重——使人想起被虐待和受桎梏的野兽或鸟的神气,在怏怏的悲苦中,接近他是危险的。这个被笼子关住的鹫鹰,残酷已经将它的金环的眼睛毁掉了,看来还可以和那盲目的参孙一样。”11参孙的秘密在他的头发里,他的头发的主人便是他的主人,掌握住他的头发便掌握了他的命运。小说结尾处,胜利的简·爱为罗契斯特梳理蓬乱的黑发,这一情节暗借《圣经》的底气而获得寓意深刻的象征力,作故事的收尾十分得体。
我们知道,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 Fitzgerald,1896-1940)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是一部精妙的文学作品。小说成功的原因很多,精湛的写作技巧、优美的文笔、颇富戏剧性的叙事角度等等,都是使它成为不朽的文学巨著的因素。小说的故事情节之所以如此动人,主人公的形象和事迹之所以如此感人肺腑,还有一个不容忽略的重要原因,这就是它运用了《圣经》的故事来渲染气氛,丰富其内涵。如果仔细琢磨一下,我们便会发现,盖茨比是一个耶稣式的人物,在他们之间存在着不少极其相似的地方。应当指出,盖茨比和耶稣在生活经历轮廓上的相似,并非一定是作者的有意安排。菲茨杰拉德在主观上很有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种内在的联系,这样的艺术效果完全是《圣经》精神浸透进作家的下意识的自然反映。综观盖茨比的生活,可以辨认出三个明显的阶段,这三个阶段都和耶稣的生活经历有相似之处,这就是立志、死难、复活。盖茨比否认自己的出身贫贱的父母,因而把姓名从詹姆斯·盖茨改作杰伊·盖茨比。他的朋友卡拉韦称他为“上帝的儿子”,说他“应当以他父亲(指上帝——笔者)的事为念”。这是盖茨比与耶稣在经历上的一个重要的相似点。《新约全书·路加福音》讲,12岁的耶稣坐在耶路撒冷神殿里,对前来寻找他的伤心的父母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么。”12耶稣所说的“父”,显然是指上帝,因而也就在实际上否认了凡世的父亲。再看盖茨比的经历:他跟随启蒙恩人——丹·科迪航行、对戴西的近似曲意逢迎的深厚感情、为同戴西会面而举行的丰盛的宴会,这些和撒旦在山上引诱耶稣、耶稣对人类的深情的爱及他后来周游传教的经历,都有显而易见的相似之处。而且,在盖茨比走向死亡的那段时间里所发生的事情,如盖茨比同戴西重新团聚时心境的忐忑不安,因戴西不赏识而取消宴会,午餐时戴西的有意向汤姆透露自己同盖茨比的联系,盖茨比同汤姆在旅馆房间里的激烈争夺战,遭车祸后戴西的嫁祸于人,汤姆的阴险毒狠,戴西以及盖茨比生前的“朋友”在他死后逃躲不迭的情状,这一切都似乎有《新约全书》的有关章节做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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