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七年。德国姑娘萨菲来到法国巴黎,应聘到长笛演奏者拉斐尔?勒帕热家里当女仆。男主人被她的特殊气质所吸引,进而迷恋上她,不久娶她为妻。一天,萨菲拿丈夫的笛子去修理时,遇见了极有魅力的乐器制造人安德拉什,当即委身于他。于是,拉斐尔?勒帕热的笛子修好了,而他的婚姻却毁了;三个年轻人的生活从此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人之初,经天使指点点化纯洁无邪变得荡然无存。
<br> 小说借助于一个热烈的,也是悲剧性的婚外恋故事,出色地描写了人性深处对爱的渴望,探索和反映了历史事件如何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命运,描写了人们所遭受的精神创作,探讨如何从法律与道德两个不同角度来理解犯罪以及什么是高层次意义上的纯真无邪等等问题,给予读者多方面的启示。其实,我们从一开始就认识到了:这决不仅仅是一个结局惨痛的爱情故事。作者是在借这个故事展现人们内心的挣扎,战争的残酷以及人与人之间那难以解释的宿命;探讨罪与罚、爱与恨,以及那不堪承受的历史的重负。说到这里,我们就再也不能回避昆德拉的名字和他的那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南茜?休斯顿的作品主旨和叙事策略很容易让我们想起昆德拉,她自己也并不否认这种类同,有时她就被人们称为“女昆德拉”。
<br> 在《天使的指印》“序幕”中,作者就对我们明说了“你来当我的但丁,我来当你的维吉尔”,由她带领我们去游历存在于人们内心和历史中的地狱和炼狱。全知全能叙事角度也一直在提醒读者:不要太沉入这个一己的通奸、爱情悲剧,而更要注意它蕴涵的更广泛的意义,借它所传递的更沉重的历史循环论:即尼采所谓的“永劫回归”(eternalreturn):历史在一遍遍地重演,人们永远只能在历史的重压下苟延残喘。托马斯为什么会爱上特丽莎,他有那么多的性历险,为什么他心中那惟一的抒情的领域只属于她一个人?“非如此不可”?托马斯觉得特丽莎就像躺在一个草篮里顺流而下,而他顺手把她捞了起来。同样,萨菲为什么一见到安德拉什就想跟他做爱,就想把整个人都交给他,而优雅的拉斐尔却连半步都踏不进她的内心?对此,作者连一句解释都没有。我们只能说,就因为他们原本应该是仇敌的,还因为他们同样沉重的过去,才导致了两人之间情欲的迸发,他们在只属于自己的私生活中相互接纳了对方(她的丈夫就从未能进入她的私生活半步),找到了平衡:他们相互找到了爱的对象,也找到了恨的对象,他们用暴力的性爱来清除梦魇般的过去和现在。对于他们的相爱,我们的确觉得“非如此不可”!对于小说的结尾,突然而又惨烈的结尾,我们几乎不能相信作为父亲的拉斐尔会把自己的儿子抛到车外,但历史的重负要传递下去,于是压倒了最弱小的埃米尔。这似乎不太合乎人情,却同样“非如此不可”。
<br> 埃米尔的死使小说的发展找到了归宿,但它又太过强烈了,在阅读的惯性下似乎无法就在此处停下脚步。于是又有了一个“尾声”:三十五年过去了,在萨菲最初踏进小说的巴黎北站,安德拉什与拉斐尔在镜中相见不相认。我们都曾像天使一样纯洁,但我们又都堕落了,不过那又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当爱已成往事时,恨又何足道哉?埃米尔的死曾经激起的强烈感受至此化为淡淡的忧郁,留待纪念和追忆。
<br> 掩卷默然中,我曾好事地且不“识相”地想追问作者,你那么强调的“永劫回归”呢,已经结束了吗?我们那只踏在这个世纪的历史中的脚呢,是不是已经抽回?
<br> 作者南茜?休斯顿一九五三年出生于加拿大的卡尔加里,从一九七三年开始一直生活在巴黎。她的多部小说曾获得加拿大和法国的多种奖项,其中包括法语小说总督奖、国际图书奖;她还获得过龚古尔奖和费米娜奖提名。《天使的指印》这部新作在欧美各国十分畅销,被译成多种文字,并获得ELLE杂志读者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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