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哈佛:
写下这个篇名的时候,是2004年开端的第10天,元月10日。现在是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凌晨,室外温度为一3华氏度,根据小儿一辞给我的电子邮件中的说明换算,大约为一17摄氏度。过几天本科生考试的前夜,就该是哈佛年度的冬季裸跑“节”了,这温度,够刺激!
去年9月到哈佛,我曾突发奇想,写一些学术随笔之类的东西,记录我在哈佛的所见所闻所查所思所读,也算是脱一脱理性坚硬的“学术”面具,呼吸一点感性柔软的空气。但始终没有下笔。原因一是恐自己走马观花,知之甚少,患上无知非说的毛病。这病如今常见,喜好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大发议论,患者比“非典”的病死率还高,不得不预防。二是手边有活儿,10月底交稿,不能失信。活儿一交上,就开始看其他的书,构思下一个研究计划。这事儿就搁下了。
本以为对随笔已经死心,不想近来越来越想写,用那些作家抬举自己的话说,就是找着了写作的感觉,或
更高级一点:找着了创作激情。对我来说,其实很简单,是自己的好奇心促使自己产生了写作欲望。好奇证明人们正在学习,没有了好奇心,好像一切都知道了实际上是什么都学不进去了。当我们到一个新地方的时候,就像一个儿童初以一个陌生的世界,正在经历过去不知的东西。我喜欢这种儿童秀的好奇、无知状态,感觉真好,因为好奇才能观察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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